浙江修订禁毒条例,明确规定禁止在电子烟油中添加毒品物
9月1日上午,浙江省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浙江省禁毒条例(修订草案)》(以下简称“修订草案”)。
在毒品管制方面,修订草案明确规定,禁止在食品、烟草制品、电子烟油等物品中添加罂粟、大麻等毒品原植物、种子及其非法制品。生产、销售产品的包装、标识和广告不得含有毒品、毒品原植物的文字、图案等元素。
据悉,后续修订草案将以法规案形式提请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审议。
9月1日上午,浙江省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浙江省禁毒条例(修订草案)》(以下简称“修订草案”)。
在毒品管制方面,修订草案明确规定,禁止在食品、烟草制品、电子烟油等物品中添加罂粟、大麻等毒品原植物、种子及其非法制品。生产、销售产品的包装、标识和广告不得含有毒品、毒品原植物的文字、图案等元素。
据悉,后续修订草案将以法规案形式提请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审议。